| 》使用ACH 捐款的注意事項: |
| 一、 |
佛教慈濟基金會於網路提供下載的「定期直接轉帳捐款授權書」(以下簡稱授權書),請準備每份一式三張,每張都需蓋(簽)上開戶印鑑章(印鑑影印無效)。 |
| 二、 |
為避免扣款發生錯誤,請以正楷書寫,所書寫如有塗改,請務必於塗改處蓋(簽)上開戶印鑑章。 |
| 三、 |
多人以同一帳戶扣款捐款,只需填一份授權書,捐款成員均填入「自動轉帳捐款會員資料表」(以下簡稱會員資料表),填妥授權書及會員資料表之後郵寄至本會,以利完成作業。請詳閱授權書和會員資料表上的授權直接轉帳付款條款及說明。 |
| 四、 |
未勾選收據開立方式時,本會以「年底累開」一張收據處理;未指定收據開立名稱,則以捐款人姓名開立。共同捐款且選擇合併開立收據,請寫明收據開立名稱。 |
| 五、 |
轉帳銀行非郵局、一銀、彰銀、兆豐商銀、匯豐銀行等,授權書未能於轉帳日前17個工作天寄達,則於下一月曆日生效,例如4月5日開始扣款,授權書須於3月12日前寄達。 |
| 六、 |
擬終止或更改授權書之任何事項,請於每月轉帳日前10天以書面通知佛教慈濟基金會:
1.變更轉帳金額、姓名、印鑑,或停止轉帳捐款,請填寫「轉帳資料變更通知單」後郵寄。
2.變更地址、善款用途、增加或減少捐款人(扣款總額不變)、收據開立方式等,請將新舊資料書寫後傳真(03-8261848),或來電告知(03-8266779
分機 223、224),以維護您的權益。
3.更換銀行、帳號轉帳扣款,請重填授權書並加填舊扣款帳號之「轉帳資料變更通知單」。 |
| 七、 |
若帳戶內餘額不足以支付該筆經授權轉帳之金額時,代扣款的機構有權自行決定不予轉帳。 |
【註】未參加台灣票據交換所「媒體交換自動轉帳業務」(Automated Clearing House,
ACH),無法採此捐款方式的銀行:中國輸出入銀行、中華開發工業銀行、台灣工業銀行、泰國盤谷、美國運通、美國紐約、新加坡商大華、法商興業、美商摩根大通、新加坡商星展、美商富國、日商三菱東京日聯銀行、日商三井住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