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6年慈濟成立,在台灣的濟貧工作一日不曾停歇。若您發現在慈濟服務項目內,有需要幫助的人,或是本身生活困頓,歡迎您直接與就近慈濟會所的社服組聯繫,我們必定前往關心與評估給予濟助。
| 》壹、服務項目 |
| |
慈濟在社會救助有四大項目,其個案服務共分為六類:長期生活補助、醫療補助、喪葬補助、一般急難生活補助、註冊費用補助、修繕費用補助。四大項目概述如下: |
| |
一、長期濟助: |
| |
1. |
服務對象: |
需長時間照顧的生活貧困家庭或鰥寡、孤兒者。>>> 繼續閱讀說明 |
| |
2. |
服務內容: |
每月固定提供生活補助金,協助解決生活溫飽問題,並定期複查給予居家關懷。
|
| |
|
(1) |
定期發放: |
每月例行生活補助金之發放,分區進行,領取方式主要是親自前往慈濟會所領取。發放現場除了領取生活補助金及白米物資外,亦舉辦各類活動,如義剪、衛教、義診、藥師法會或表演等。若當月無法領取者,由志工親送至照顧戶家中。 |
| |
|
(2) |
冬令發放: |
除生活補助金外,亦準備年節應景物資及圍爐等歡喜過新年等活動。 |
| |
二、急難救助: |
| |
1. |
服務對象: |
針對「立即性需要」個案,提供所需之協助,另以心靈陪伴,協助個案走出傷痛。 |
| |
2. |
服務內容: |
醫療補助、喪葬補助、一般急難生活補助、註冊費補助、房屋修繕或重建補助,以及火災、風災、震災等天然災害之緊急救助與關懷。 |
| |
三、居家關懷: |
| |
1. |
服務對象: |
凡個案經評估,經濟無缺但需社區關懷者,如單親家庭、身心障礙者等。 |
| |
2. |
服務內容: |
定期至案家關懷。 |
| |
四、大愛屋及房屋修繕: |
| |
1. |
服務對象: |
針對家庭經濟困難,以致無力重建或修繕房屋者予提供協助。 |
| |
2. |
服務內容: |
住屋之結構、內裝修、排水及居家無障礙等硬體設施設備。 |